房地产|如果您的HOA在第一次尝试时未能达到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该怎么办?

2025-12-07 02:21来源:本站

  

  问:如果协会章程规定董事只有在51%的会员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被免职,那么该章程是否可以被最近的立法所废除?

  - m.w., Chowchilla

  答:你的问题暗指今年生效的新法律,如果业主协会第一次未能达到法定人数,可以减少业主协会成员的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作出成员资格决定所需的最低参与成员人数。如果业主协会第一次尝试未能达到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可根据《民法典》第5115条,重新召开第二次董事选举会议,法定人数减少到所有成员的20%。法定人数的减少只适用于董事选举。增加考核、撤换董事或其他成员投票不符合法定人数减少的条件。所以,你的HOA章程与新法律不冲突。

  问:AB 2460(2024)清理法案似乎没有清理之前的法案。新章程规定:“会员选举理事的法定人数为协会会员的20%。”许多hoa为每个单独的利益提供一票,比如我们自己的利益。通常这被称为“投票权”。在我们的业主协会会员中,有一半以上是由多位业主组成的。这样就增加了投票权,对吧?你是这么读清理法案的吗?

  - j.h.,曼特卡

  答:即使一套房子有多个业主,这个会员也算作一个会员。因此,成员总数仍然是独立物业的数量(当然,除了任何HOA拥有的或公共区域的地块)。议会第2460号法案对《民法典》第5115号关于选举的修改主要是澄清,并没有对选举过程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投票权”一词在《民法典》5115中找不到,由于根据《民法典》5105(h)和5115(c),所有成员都有投票权,因此该术语不再有用。这一术语过去指的是没有被暂停投票权的活跃成员的数量,但这种暂停已不再被允许。

  问:正如你所知,AB 1458(2023)为戴维斯-斯特林hoa (cid)创建了一个自动减少法定人数的工具。不幸的是,非戴维斯-斯特林的hoa没有这样的奢侈,而在不修改章程的情况下降低法定人数的唯一途径之一仍然是公司代码7515。您是否认为,鉴于刑事法院在AB 1458案中所发生的情况,根据《公司法》7515提起的投诉更有可能成功?理由是,立法机关正在表明其意图/意见,即降低法定人数并允许那些投票的成员决定结果比保持高法定人数更好?

  - bp,帕洛斯弗迪斯牧场

  A:是的,《公司法典》7515允许向法院提出动议,以解除法定人数的要求,无论公司是否属于共同利益发展。因此,拥有过期cc&r的前HOA可以援引该法律。该法规有时还允许hoa在难以获得章程规定的绝对多数投票时通过修订的章程。

  理查森先生。他是社区协会律师学院的会员,也是Richardson Ober LLP的合伙人,Richardson Ober LLP是一家以社区协会咨询而闻名的加州律师事务所。向kelly@roattorneys.com提交专栏问题。以前的专栏见www.HOAHomefro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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