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授权189名执法人员执行禁烟令

2025-12-07 09:22来源:本站

  

  吉隆坡:根据1983年《食品法》(第281号法令)第3条,卫生部授权189名执法人员,如辅助警察、地方当局和其他机构,确保公众遵守禁止在禁止场所吸烟的禁令。

  副部长Lukanisman Amang Sauni表示,这一进程将根据《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控制法》(第852号法案)继续进行,此外,通过非政府组织(ngo)、专业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参与,社区赋权也将继续进行。

  “到目前为止,已有189名执法人员和辅助警察,即95名来自吉隆坡市政厅的执勤人员,77名来自双威集团的辅助警察和17名来自玛拉理工大学的辅助警察,以确保公众遵守,”他今天在国会大厦的问答会议上说。

  他是在回答参议员Noraini Idris博士关于卫生部与相关方在公共场所遏制吸烟的执法合作的补充问题。

  Lukanisman进一步评论说,在被宪报列为禁烟区的餐厅区之外建立一个特殊的空间,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许可。

  他说,住房和地方政府部已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通知,任何一方想要设立吸烟区,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建造,并必须获得当地政府的许可。

  “主要目的是确保只提供烟灰缸等基本设施,以防止吸烟者长时间停留在这些地方;卫生部参与了地方议会的实施,以确保遵守本通知中概述的所有技术投入,”他说。

  他说,在刊登宪报的地方以外设立吸烟区,是为了确保遵守《2004年卫生部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1)(d)条规定的饮食场所禁烟条例,以保护人们免受烟雾或电子烟产品蒸气的危害。

  此外,通过广泛的弃置烟头,确保公共场所的清洁,并通过将这些吸烟场所置于公众视线之外,在社区中,特别是未成年人中营造一种吸烟文化的非正规化。——马来西亚

  ×

边互网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