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契约不能证明土地的农业性质:德里高等法院

2025-12-19 12:28来源:本站

  新德里,11月10日(IANS):德里高等法院表示,买卖契据不能证明土地的农业性质,因为它不是由税收当局或任何政府机构签发的文件。

  由法官斯瓦拉娜·坎塔·夏尔马(Swarana Kanta Sharma)领导的一个法庭裁定:“买卖契约主要反映了双方之间的交易和销售条款,但它本身并不核实土地在税收方面是否属于农业。”

  同样由法官Vibhu Bakhru组成的法官正在根据1961年“所得税法”第260A条听取上诉,质疑所得税上诉法庭(ITAT)就2013-14课税年度(AY)通过的2018年2月的上诉。

  这名被评估者通过自营业务经营业务,她于2013年9月提交了收入申报表,申报总收入为2,64,51,220卢比。2014年9月,根据《所得税法》第143(2)条发出通知,并及时送达被评估人。评估人告知评估官(AO),她通过出售农业用地获得了10,72,76,180卢比的长期资本收益,该土地位于市政限制的8公里以外,但该土地不符合资本资产的资格,因此免于资本收益。

  所得税首席专员说,审计署不应完全依赖税务部长签发的证书,因为该证书是以常规方式签发的,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此外,还指出,评估人在评估年度没有显示任何农业收入,她在9个月内出售了土地,这表明她无意将土地用于农业目的。

  在其判决中,德里高等法院表示,Tehsildar的证书,只是在评估者提出的申请下以两行背书的形式,没有提到土地与市政限制的距离,“这是该法案第2(14)(iii)条规定的基本标准,用于确定土地是否符合农业用地的资格,以寻求免除资本利得税”。

  委员会进一步指出,买卖契约本身明确规定,土地不利于播种和耕种。

  “评估人于2011年5月3日购入该幅土地,并于2012年4月20日售出,即在购入当日起计的9个月内。毫无疑问,这名被评估者在报税表中没有显示2013-14财年的任何农业收入。”德里高等法院说。

  它支持所得税首席专员的观点,并表示“AO通过的命令是错误的,不利于税收的利益,因为该命令是在没有进行任何查询和考虑被评估人的索赔的情况下通过的”。

  在撤销ITAT的命令时,它表示:“ITAT错误地撤销了PCIT根据该法第263条通过的命令,理由是PCIT根据该法第263条错误地行使了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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