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9 23:54来源:本站
如果发现新加坡的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违反了自己的责任,他们可能不得不赔偿成为诈骗受害者的客户。
拟议框架规定的这些责任包括,银行未能向消费者发送交易警报,电信公司未能对短信实施诈骗过滤。首先,该框架将重点关注网络钓鱼诈骗,因为它们占“未经授权交易的相当大比例”。
周三(10月25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在一份期待已久的咨询文件中提出了这些建议,该文件旨在探讨企业和消费者如何分担欺诈造成的损失。
共同责任框架于2022年2月首次宣布,此前近800名华侨银行客户因诈骗者共损失了1370万新元。
金管局当时表示,将在未来3个月内公布一份框架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但金融监管机构在此前的议会答复中表示,由于所涉及问题的复杂性,这一过程“比预期的要长”。
在周三发布的咨询文件中,有关部门承认,“防止诈骗的责任不应仅由消费者承担,也应由行业利益相关者承担”,比如金融机构和电信运营商。
他们表示,金融机构“在防范诈骗导致的资金外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电信公司作为短信基础设施提供商发挥着“支持作用”。
目前,如果这些利益相关者未能实施必要的反欺诈措施,他们将对监管机构负责。但该报称,“没有框架让实体对因上述实体的失误而遭受欺诈损失的消费者直接负责”。
因此,共同责任框架将设定政府的期望,即如果这些参与者未能履行规定的反欺诈义务,他们“应该先于消费者承担欺诈损失的责任”。
将电信公司纳入亏损分担框架使新加坡成为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该报告称:“目前,没有一个已知的司法管辖区将电信运营商或其他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纳入其诈骗报销框架。”
拟议的框架计划于明年推出,它还希望“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追索权渠道”。
责任的确定将基于“瀑布法”,即如果金融机构未能履行各自的职责,那么它们将承担全部损失,其次是电信公司。
如果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都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消费者将不得不承担全部损失。
“因此,消费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要点击任何未经请求的可疑链接,”MAS和IMDA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