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6 00:17来源:本站

编者按:在公共服务领域,如何有效激励公务员、提升工作活力,一直是各国政府探索的重要课题。近日,一项关于公务员奖励与晋升制度的新修订案引发关注,其核心在于将绩效奖励制度化,特别向灾害安全管理和民生诉求处理等艰苦岗位倾斜。这不仅意味着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将获得更实际的晋升优惠,也折射出公共部门管理思维从“按资排辈”向“以绩励人”的转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规打破了原有晋升必须等待职位空缺的限制,为一线实干者开辟了快速通道。在公共服务日益强调专业与效率的今天,这样的制度创新能否真正点燃公职人员的使命感?又会如何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温度?让我们一同解读。
政府决定对获得政府表彰的公务员给予晋升等人事优待。人事管理处31日宣布,将就包含这些措施的《公务员任命令》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该部门解释称:“此次修订是为了系统性地支持‘扩大对表现优异公务员的表彰与晋升’和‘改善处理民生诉求与灾害的一线公务员工作条件’——这两项是‘增强公共部门活力的五大关键任务’。”
根据修订案,政府机构现在必须为获得政府表彰的人员提供至少一项人事优待,例如特别晋升、缩短正常晋升所需服务年限,或放宽选拔表现优异公务员的条件。人事管理处指出,虽然此前获奖者的人事优待由各机构自行决定,但很少得到落实。该部门补充说,修订案旨在将这些优待制度化。
在灾害安全管理中显著减少损失或防止事故的公务员,现在将有资格获得更高级别的特别晋升,即使该级别没有职位空缺。此前,无论绩效如何,只有在更高级别存在空缺时才有可能进行特别晋升。
此外,在灾害安全管理或民生诉求处理领域拥有两年以上经验的7至9级公务员,晋升至下一级别所需的最低服务年限将缩短一年,从而能够更快地推进职业生涯。
人事管理处表示:“我们的目标是鼓励长期服务、增强专业性,并提升灾害安全管理及民生诉求处理领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些领域责任重、工作条件艰苦,且成绩常常不被认可。”
另外,因生育或育儿需要调动的公务员,现在即使调动限制期尚未届满,也将被允许调往其他地区机构。
人事管理处处长崔东硕表示:“我们将通过为表现优异的公务员提供切实的优待,来增强公共部门的活力。我们将营造一个公职人员能够满怀热情投身于为人民服务事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