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新规出台:液态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监管范围

2026-04-07 20:39来源:本站

  

  编者按:电子烟监管再升级!近日,韩国宣布自4月24日起,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将与传统烟草同等监管,违规吸烟最高罚款10万韩元。这一新规不仅填补了长达37年的法律空白,更剑指青少年健康保护,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和广告。从包装警示到广告限制,从禁烟区域到自动售卖机管控,全方位收紧的监管网络,预示着全球控烟浪潮已进入新阶段。无论你是烟民、商家还是普通消费者,这场变革都与你息息相关。快来了解详情,提前规避风险!

  自4月24日起,使用合成尼古丁的液态电子烟也将受到与传统香烟相同的监管。若在禁烟区吸食液态电子烟,可能面临高达10万韩元的罚款。

  韩国保健福祉部于3日宣布,作为《烟草事业法》修订的后续措施,将从4月24日起实施包含这些内容的《国民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

  据此,烟草制造商和进口销售商必须在所有烟草产品的包装和广告上强制显示警示图片和文字。

  烟草广告仅限于杂志等定期刊物(每个产品组每年最多10次)、活动赞助(禁止产品广告)、零售店内部以及国际飞机和客船内。针对女性或青少年的广告和活动赞助是被禁止的。

  广告中不得包含鼓励或诱导吸烟的表达、描绘女性或青少年的内容、与警示语句相矛盾的内容,或暗示未经证实的健康效果。在包装或广告上通过文字、图像或照片强调薄荷醇或水果口味等调味物质也是被禁止的。

  违反健康警示或广告规定,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或最高1000万韩元的罚款;而违反调味物质标识禁令,则可能被处以最高500万韩元的罚款。

  对吸烟者的规定也加强了。在禁烟区,完全禁止使用所有烟草产品——包括香烟、加热烟草产品和液态电子烟。违规者可能面临高达10万韩元的罚款。

  烟草自动售卖机只能由获得指定资格的零售商安装,且不得放置在19岁以下未成年人禁入区域或零售店外部。所有自动售卖机必须配备年龄验证装置。

  此前,《国民健康促进法》中的烟草规定仅适用于《烟草事业法》定义的烟草。原有法律将烟草定义为“以烟叶为原料制造用于吸烟的产品”,将使用合成尼古丁的电子烟排除在监管之外。

  此次法律修订将烟草的定义扩展为“使用烟草或尼古丁作为原料的产品”。这是自1988年《烟草事业法》颁布37年来的首次修订。修订案于去年12月2日通过国会全体会议,并于同月23日颁布。

  保健福祉部表示,现在可以系统化管理那些曾因监管空白而在线上线下自由销售和广告的新型电子烟。特别是合成尼古丁电子烟,因其易于青少年获取、威胁健康而持续受到批评。

  保健福祉部健康促进科长郑惠恩表示:“此次法律修订解决了监管盲区,为应对快速变化的烟草市场奠定了基础。”并敦促吸烟者、烟草及尼古丁产品零售商、制造商和进口销售商积极配合执行烟草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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