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8 06:41来源:本站

编者按:在公共厕所这一看似寻常的空间里,却发生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偷窥案件。一名男子竟以“收集证据”为名,偷拍一名16岁男生的私密行为,其荒唐辩解被法官直斥为“无耻偷窥狂”的托词。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个人行为失范的严重性,更引发了公众对隐私权保护的深刻思考。在法治社会,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难逃法律制裁,而此案中被告的种种狡辩与缺乏悔意的表现,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公然挑战。以下为案件详情,望能警示众人,尊重隐私,恪守法律。
新加坡讯:一名男子在厕所隔间内偷拍一名16岁男孩的私密行为,竟声称自己是在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发生性行为和乱丢垃圾。
审理此案的法官当庭驳回了他的辩护,并斥其为“无耻偷窥狂”。根据上周六(2月21日)公布的判决,该男子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陈伟贤(音译,Tan Wei Sien,年龄未在判决书中列明)因一项偷窥罪受审。他被指控于2024年10月17日晚,在 Causeway Point 购物中心的厕所内,录制了七段关于一名16岁男学生的视频。
法庭获悉,陈并不认识受害者。当晚,他在义顺该商场厕所内,位于受害者隔壁的隔间。
这名男孩是一名中四学生,当时穿着校服。他买了一包熟食米饭,决定在“最宽敞的”、带有扶手的隔间里进食。
他坐在马桶盖上吃饭。吃完后,他开始一边用手机观看“不雅视频”,一边进行私密行为。
受害者称,他随后看到一只手从隔间挡板下方伸过来,模仿性行为动作。
男孩录下了一段五秒钟的关于这个手势的视频,并感到受到了性骚扰。
他作证说,那人还问他“要不要”,并且通过地面的反光看到,那人也在自己的隔间里开始了性行为。
受害者表示他感到不安和不适,于是用手机在国家反暴力与性骚扰网站上进行了举报。
他匆忙离开厕所,但不得不返回取钱包,这时他看到陈正盯着他。
随后,受害者进入了商场内的另一个厕所,陈也跟了进去。这一次,受害者拍下了陈在洗手池洗手的照片。
男孩说,他是通过鞋子和背包认出陈的。
警方于当天逮捕了陈,并在之后录取了他的口供。
在陈的陈述中,他说自己在隔间时注意到一个影子,并听到隔壁隔间似乎有人将一包米饭扔在地上。
“我还闻到厕所里有食物气味,这引起了我的怀疑。我觉得这种行为在厕所环境中是不寻常且不合适的。”
他决定“调查”这个人在做什么,并从隔板上方窥视查看。
他说,他看到一个瘦削的人拿着手机正在进行性行为,那时他才拿出自己的手机,意图收集他所见行为的证据。
陈补充说,他从隔板上方录制了几秒钟,然后伸手到下方示意男孩,询问他是否在进行性行为。
接着他听到男孩穿上裤子后离开了。当陈看过去时,他看到地上有男孩丢弃的垃圾和一个食物包装袋。
“他又朝厕所出口走去,所以我决定跟着他,以确定他是否会试图在另一个厕所(进行性行为),”陈说。
他声称自己跟随男孩到另一个厕所是因为他“想确定他是否会继续乱丢垃圾”。他还声称看到男孩在另一个厕所梳头,并且男孩一发现他就迅速逃走了。
共录制了七段受害者在厕所内的视频。
没有律师代表的陈承认当天他在厕所里,但声称没有“可靠的目击者”能证明他在受害者隔壁的隔间。
他辩称证据不足,并指控调查人员不了解如何从犯罪现场收集合法数据的程序,因为既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目击者证据。
在他的警方陈述中,陈说他自己是一名清洁工,对清洁问题“深感强烈”。
“当我看到有人不负责任地把食物扔在地上时,我对他们的行为感到愤怒,因为他们似乎不关心必须清理他们弄脏的地方的清洁工。”
他在陈述中承认录制受害者是错误的,但他的意图是收集受害者乱丢垃圾的证据。
区法官古志轩(音译,Koo Zhi Xuan)认为,受害者是一位可信的证人,他对与陈的互动过程描述有力且可信。
尽管“明显尴尬”地不得不公开承认自己的私密行为,受害者仍尽最大努力回忆并回答了向他提出的问题。
至于陈,法官指出他已在警方陈述中承认了罪行。
然而,古法官说:“当面对其陈述中的描述与法庭展示的视频内容之间不可思议的一致性时,被告竟难以置信且毫无道理地否认法庭展示的证据与其陈述中的承认相符,这进一步损害了他在此过程中的可信度。”
他认为陈是一个“不诚实的证人,无意说出真相”,其动机仅仅是通过任何可能的手段质疑控方证据的可信度。
古法官说:“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被告并未向法庭提供关于关键时间在主厕所内究竟发生了什么的恰当陈述。”
针对陈声称想拍摄受害者乱丢垃圾行为的说法,法官指出,视频中完全没有显示隔间内有任何丢弃垃圾的迹象。
相反,陈故意将摄像头只对准受害者及其私密行为。
即使陈真的怀疑受害者乱丢垃圾,他也没有合理理由在受害者于隔间内进行私密行为时偷偷录制视频。
检方寻求五至七个月监禁,并要求略微加重刑罚,因为陈在审判中的行为显示出缺乏悔意,他反复指责受害者并提出毫无根据的指控。
古法官说,陈没有提交任何书面求情陈词,尽管他提交了一份文件,其中包含“针对新加坡几位政治领导人的语无伦次的抨击,与本案毫无关系”。
法官补充说,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陈还提交了许多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文件,这些文件“对法庭毫无帮助”。
他判定陈有罪,称其为“无耻的偷窥狂,以恶劣且持续的方式非法侵犯了一名16岁学生在公共厕所内的尊严和隐私”。
古法官补充说,即使面对压倒性的证据,陈也“毫无道理且怯懦地否认自己的过错,自始至终表现出完全缺乏悔意和反省”。
陈已就其定罪和刑期提交了上诉通知。他目前保释在外,等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