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十亿美元洗钱案中认罪的第七名男子被判15个月监禁

2025-11-09 19:16来源:本站

  

  15 months' jail for seventh man who pleaded guilty in billion-dollar mo<em></em>ney laundering case

  新加坡:周四(5月23日),在新加坡数十亿美元的洗钱打击行动中,10名嫌疑人中的第七名被判处15个月监禁。

  34岁的柬埔寨人陈清远承认了10项指控中的3项。

  其中包括与女友王秋娇合谋向渣打银行提交伪造文件,以回应该行对其账户付款的查询。

  陈的刑期是迄今为止被判最长的,与张瑞金的刑期相当,张瑞金也在今年4月被判入狱15个月。

  这10人是在2023年8月15日的一次突袭中被捕的。到目前为止,警方已经查获了价值超过30亿新元(22亿美元)的资产。

  在陈的案件中,他超过2300万新元的资产被没收。有些是由他资助的,但以王的名义持有。

  陈将被没收约90%的资产,而王也同意将其名下的资产一并交出。其中包括位于河谷地区的一套价值超过1000万新元的公寓,以及估计价值超过180万新元的加密货币。

  当局还查获了614,750新元的外币和一辆价值约100万新元的白色路虎。这些款项涉嫌来自海外远程赌博罪行的收益。

  对于这些资产是如何产生的,他无法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

  在确定陈的刑期时,控方和辩方参考了在他之前被判处13至15个月监禁的6人。

  控方由副公诉人Michelle Tay、Foo Shihao和Pavithra Ramkumar代表,主张判处陈入狱15至17个月,这是被告人中最高的量刑范围。

  陈的律师,Drew and Napier律师事务所的Gary Low先生,主张判处陈14个月的监禁,并指出他的当事人案件的情况并不需要最严厉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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